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泸西县一事一议筹资上限和以资代劳工价执行标准
【发稿时间:2009-5-26 10:31:52 【作 者:县农经站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王云峰 【稿件来源:泸西县农业局 【审核发布:王云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46号)和州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红河州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细则》(经政办发[2007]24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泸西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泸西县实际对泸西县2009年一事一议筹资上限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进行了申报。
  经州减负办审核,州人民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核定二00九年度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标准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的通知》(红农减负字[2009]4号)文件,同意我县一事一议筹资上限为每年人均26元;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为每个工日30元。

【网站声明】
1.本网站为纯公益性服务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
2.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4.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
  网站分析
网站总访问量:304925
网站日访问量:7
网站总独立IP访问量:274913

版权所有:泸西县农业局               信息维护制作:泸西县农业局农业科 

电话:0873-6621462  0873-6621613     E-mail:lxnylngj@163.com

地址:泸西县九华路                   网站备案滇ICP备05008864号